時尚品牌採取運動鞋風格以及逃脫

時尚品牌採取運動鞋風格以及逃脫

的快速品牌,除非您在過去的幾個月中一直生活在岩石下,否則您可能已經聽說過像Zara以及Primark這樣的快速時尚品牌直接從獨立藝術家和市場領導者那裡竊取風格,即將被終止。

香奈兒(Chanel)創造者可可香奈兒(Coco Chanel)認為這種現像是不可避免的,將其解釋為“成功贖金”;話雖這麼說,究竟是快速時尚品牌偷偷摸摸的設計是多麼精確?

與音樂,電影以及其他類型的時尚風格之外,與音樂,電影,運動鞋不同,不受知識居住或商業物業法的確保。與偽造物品不同,這些物品直接複製品牌,圖案以及圖案,仿冒鞋,就像Zara提供的鞋子以及Primark所提供的鞋子一樣,看起來像原始設計,使它們完全合法。

這是因為專利在運動鞋世界中並不真正存在。以Balenciaga Triple S的形式為例,其著名的“醜陋”;上底的上底且毫無疑問,如果高端時尚之家決定為設計專利,那麼該專利將需要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。到那個時候,矮胖的運動鞋圖案很可能是過去的事,而三重S則看起來像是未來所有光滑,流線運動鞋中的遺物。

為此,根據版權法不能確保運動鞋樣式。根據紐約大學法律機構的克里斯托弗·斯普里格曼(Christopher Sprigman)的說法,鞋子不可版權保護,因為通常認為時尚風格是“有用的文章”;以及版權並不能確保“有用”。事物也只能保護“藝術和文學”;諸如音樂和電影之類的東西。術語“有用”;表示鞋子具有設定功能。儘管您牢記了一對adidas Originals NMD R1,但歸根結底,它是一件鞋類,可以保護您的腳,並可以輕鬆地協助您走路,結果它被定義為“有用” ;。

話雖如此,當快速時尚品牌採用運動鞋設計時,這並不是一件完全糟糕的事情。在這本書中,Kal Raustiala和Christopher Sprigman的《擊倒經濟》中,他們認為模仿會引發創新。考慮到其成立於1858年,時尚風格一直與趨勢有關,以及製作模式的唯一方法是讓時裝設計師“汲取靈感”。來自別人。

早在2016年,遊戲中最偉大的模式是無鞋帶運動鞋。儘管如此,世界各地的品牌還是很簡單,無論如何,無論如何,都像沒有人的事一樣努力地製作了這些類似襪子的鞋子。 Adidas Originals具有NMD CS1,Nike具有空氣Vapormax MOC,PUMA具有凶猛的作用。當扎拉(Zara)決定通過直接剝奪Balenciaga Speed Trainer的決定來跳上潮流時,品牌了解到這種趨勢既融洽又結束,因此他們在下一個巨大的事情上瀏覽了船上的船 – 推動了前進的進步。

話雖如此,我們認為時裝設計師是藝術家,並且必須由知識居民或商業物業以及版權法保護。相信運動鞋的風格會如此迅速被盜,但是藝術品不可能,我們認為這是完全不公平的,這是令人髮指的。當adidas futurecraft 3D在2015年首次洩漏時,在這三個條紋甚至可能正式推出鞋子之前,快速時尚品牌已經看過洩漏並製作了自己的版本,完全不尊重原始概念背後的藝術性。

儘管Zara的版本實際上是價格的六分之一,但它只是表明經常出現實際上是一個搶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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